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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那次老公連續傳了四封簡訊,內容全是對不起,最後再加「不知道該怎麼取悅你了」這句話,我的心著實有一點沉重。怎麼跟人家說了對不起,最後又加上這一句,那種感覺,好像是給人吃顆糖,再附送一巴掌。看完了四封簡訊,我哭到不能自己,還好寶貝已經睡著,否則他一定會望著我,然後抱著我說:「瑪麻,哭哭!」

在這件事情之前,我和老公不知道已經多久沒有擁抱。擁抱,曾經對我們來說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,可是,近來,當老公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抱寶貝,我以為第二個是我,沒想到沒有第二個。老公已被整天巴望著他下班回家的寶貝纏著而脫不了身,其實那也就罷了,我又癡癡地等著寶貝睡著,以為我們倆可以泡杯茶,說說彼此的內心話,可是這個時候,老公又已經睡得不醒人事,還要我起身替他蓋被關燈。

沒關係,這些都沒關係,我讓出時間「成全」老公和寶貝的父子時間,我獨自一人做我能力範圍的家事,然後進書房「享受」我的獨楚時間,或是坐在沙發上欣賞他們父子兩互動的快樂,事實上我是感動的,感謝上帝賜給我一位好老公和可愛的兒子,可是相對來說,我確確實實失去了夫妻交心的機會。因為我連一個吻,一個擁抱也都失去了。

這樣說來,好像我很小氣,說穿了,根本是我在跟兒子爭寵。不是嗎?因為我氣老公抱兒子不理我,因為我氣老公陪兒子玩不陪我聊天,因為我氣老公睡前一個吻上班一個吻也吝惜給我,因為我氣老公,我很氣很氣他好久沒有抱抱我。這些不該氣嗎?

那天下午哭完之後,給了自己和老公一次機會,希望讓自己跳出夫妻之間的沉重束縛,我寫下了我的規定,也就是約法三章。

1.每天上班前以及睡前一個吻

2.每天擁抱至少一分鐘

3.每天聊天半個小時,即使其中一人很累,若另一人想要聊天,都可以叫醒對方

4.每個月帶我和寶貝上館子一次

5.每個月單獨約會一次且至少兩小時

第二天,利用只有兩人在車上的機會,我告訴老公我要和他約定。我逐項徵詢他的同意,他說完全沒問題,他說這麼簡單一定做得到,所以,我們安排了第一次的約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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